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3-5-23
实施时间: 2023-5-23
法规类型: 其他行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73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财政局,区直各单位,中央驻邕各单位,各有关企业,有关继续教育机构: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全面提高会计人员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以及职业道德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我区202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