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中证协发[2023]138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业协会
发文时间: 2023-7-14
实施时间: 2023-7-14
法规类型: 债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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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证券公司:
  为更好激励约束证券公司开展债券承销与受托管理业务,提升债券业务执业质量,协会组织修订《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办法(试行)》,并更名为《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办法》。修订后的办法已经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办法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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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