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深圳市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相关税前扣除及免征标准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6-30
实施时间: 2023-6-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93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我市统计部门发布的《2022年深圳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公报》,2022年度深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64754元,折算成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3730元(四舍五入取整数)。现对我市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标准、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进行调整,通告如下:
  一、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