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安徽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缴纳2023年度会员会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注协[2023]48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安徽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3-7-4
实施时间: 2023-7-4
法规类型: 行业管理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177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会协〔2023〕16号)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2022年度行业财务报表及交纳2023年度会员会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中评协办〔2022〕54号),报经厅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省注协第七届常务理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省评协第七届常务理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减半收取2023年度省注协、省评协本级会费,并免收非执业会员会费。现就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2023年度会费收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会费收缴政策
  1、2023......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皖注协〔2023〕48号发票信息表.xls    
2.皖注协〔2023〕48号电子票据操作流程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