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暂缓执行青政[2018]18号文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政[2018]27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8-3-25
实施时间: 2018-3-25
失效时间: 2023-12-31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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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光伏产业发展,推动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创建工作,如期完成国家确定的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在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建成前,暂缓执行《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的通知》(青政〔2018〕18号)。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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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青政[2023]25号
发文部门:青海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23-6-16
实施时间:202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