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 2023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环资[2023]770号
发文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发文时间: 2023-6-14
实施时间: 2023-6-14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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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商务主管部门、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厅、委)、广电局、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总工会、团委、妇联,山西省能源局,军队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紧扣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广泛开展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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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宣传重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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