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股权变更登记个人所得税服务工作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3-6-28
实施时间: 2023-7-20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216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与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个人转让股权个人所得税实施联合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个人转让股权,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前,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应先持相关资料到被投资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二、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与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实行个人股权转让信息交互查验机制......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自然人股东股权变更完税情况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