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统一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式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人社规[2023]10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6-8
实施时间: 2023-1-1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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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家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收缴有关工作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自2023年1月1日起,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式统一为按年缴费。
  各市原实行按季度、按月缴费的,应统一为按年缴费,原按季度、按月的缴费档次标准换算成按年的缴费档次标准,并适时完成相关法规和文件的修订或废止工作。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反映。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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