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6-9
实施时间: 2023-6-9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宁夏 青海 陕西 新疆
阅读人次: 176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持续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切实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推进区域税务执法标准统一,国家税务总局驻西安特派员办事处联合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共同起草了《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3年7月9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nxswfgc@126.com ,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西北五省(区)税......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关于发布《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x    
2.《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 .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