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未按规定年报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济市监办[2022]61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7-15
实施时间: 2022-7-15
法规类型: 信息公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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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场监管局(部、办),市局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未按规定年报行政处罚裁量规定》已经市局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未按规定年报行政处罚裁量规定

  【违法行为】
  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
  【处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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