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省商务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海关关于调整“多证合一”改革整合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市监发[2022]72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都海关
发文时间: 2022-11-24
实施时间: 2022-11-24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120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商务主管部门,成都海关各隶属海关: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和《四川省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川办发〔2017〕92号),全省在2018年实施的“三十三证合一”基础上,再将商务、市场监管、海关等部门的洗染业经营者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报关企业备案3个涉企(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称企业)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从2022年12月25日起,全省实行“三十六证合一&rd......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全省“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事项目录.docx    
附件2.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docx    
附件3.海关报关单位备案信息采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