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成都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等六部门关于存量住房交易计税价格核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文文号: 成财规[2022]1号
发文部门: 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6-14
实施时间: 2022-7-1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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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加强我市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征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财税〔2011〕61号),自2022年7月1日起,我市存量住房交易合同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继续按存量住房申报价格评估值征税。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告》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存量住房交易计税价格核定。
  二、存量住房交易计税价格
  存量住房交易计税价格,以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价格为依据。对于申报的合同价格低于存量住房申报价格评估值且无正当理由的,按存量住房申报价格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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