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民政厅关于2023年度-2025年度第三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川财税[2023]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
发文时间: 2023-5-25
实施时间: 2023-5-25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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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度-2025年度第三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按拼音字母排序):
  1.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金会
  2.成都大学教育基金会
  3.成都市教育基金会
  4.成都市麓湖社区发展基金会
  5.成都市青白江社区发展基金会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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