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统一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6-9
实施时间: 2023-8-1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阅读人次: 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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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进一步规范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征收管理,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推进办税便利化,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云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云南省实施细则》,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便民办税缴费十条新举措的通知》(税总函〔2019〕223号)有关要求,现就统一我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纳税期限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上、下半年两次申报缴纳。上半年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申报缴纳期限为7月1日-15日;下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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