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第一批具备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税[2023]1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3-5-31
实施时间: 2023-5-3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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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加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复审)管理工作的通知》(鲁财税〔2018〕29号)有关规定,经审核,认定山东省教育会计学会等11个单位具备2022-2026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中国孔子基金会等43个单位具备2023-2027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见附件)。
  经认定的非营利组织,凡当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免税条件的收入,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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