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征求对《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6-12
实施时间: 2023-6-12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阅读人次: 130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的有关规定,对现行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拟全文废止两份税务规范性文件,并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若有意见请按以下方式反馈:
  1.征求意见时间:30天,即2023年6月12日至7月11日。
  2.意见反馈渠道: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箱方式反馈。邮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百丈路8号901室;电子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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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及政策解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