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组织开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注协[2023]85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3-6-12
实施时间: 2023-6-12
法规类型: 非执业会员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323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非执业会员:
  为保持和提升登记在我省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以下简称非执业会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增强非执业会员的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促进专业与技术交流,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制度》规定,现将组织开展我省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登记在册的非执业会员。
  二、培训时间
  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每年为一个周期,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当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用于下年度年检。
  三、......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制度.docx    
附件2+非执业会员投入法学时汇总表.xlsx    
附件3+非执业会员产出法学时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