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沈阳海关关于规范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申报商品条码的公告
发文文号: 沈阳海关公告2023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2-9
实施时间: 2023-2-10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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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健康发展,推动企业合规申报,根据海关总署要求,沈阳海关决定自2023年2月10日起,在关区范围内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申报商品条码应用。
  为做好商品条码应用工作,请沈阳关区从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的企业按照《关于修订跨境电子商务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企业接入报文规范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13号)中附件1《海关跨境统一版系统企业对接报文规范(试行)》的要求,准确填报进口清单表体“条码”信息。
  特此公告。
  沈阳海关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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