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海关关于海关稽核查引入社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天津海关
发文时间: 2023-2-27
实施时间: 2023-2-27
法规类型: 税费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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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和海关稽查引入中介管理规定,为加强天津海关稽核查引入社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工作,切实提高海关稽核查工作效率,我关拟向社会公开引入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介机构范围
  向海关稽核查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包括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专业信用评估机构和专业检验、检测、鉴定、认证机构及其他对被委托事项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且可以对外出具报告、证书和相关资料的中介机构。
  二、资质条件
  向海关稽核查提供服务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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