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海关关于印发《广州区域航空配餐企业国境口岸外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广州海关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1-6-30
实施时间: 2021-6-30
失效时间: 2024-6-30
法规类型: 市场管理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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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州区域航空配餐企业国境口岸外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向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海关反映。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州海关
  2021年6月30日

  广州区域航空配餐企业国境口岸外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在确保食品安全监管不放松的前提下,实现广州区域航空配餐企业从事国境口岸外食品生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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