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中国海关贸易景气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署统发[2023]59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3-5-31
实施时间: 2023-5-31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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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院校,总署各部门:
  为及时、准确、全面监测我国外贸进出口景气程度,进一步发挥海关统计决策支持作用,总署制定了《中国海关贸易景气统计调查制度》。该制度已经国家统计局批准,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海关总署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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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中国海关贸易景气统计调查制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