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自然人办事不找关系指南》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6-2
实施时间: 2023-6-2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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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纳税人、缴费人: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纪委监委关于“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图好处”的工作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在创建“清风窗口”工作中,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工作指南》和《辽宁省电子税务局常用功能指引》,创新编制了《自然人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全力提升办税缴费智能化、便利化、规范化服务水平,倾力打造风清气正的税收营商环境。
  今后,您在办理车辆购置税、契税和个人所得税等业务时,可以按照《自然人办事不找关系指南》,直接扫描对应业务的二维码,&l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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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自然人办事不找关系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