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和征纳互动功能启用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5-25
实施时间: 2023-5-25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158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工作安排,我局于2023年5月30日上线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和征纳互动功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停机时间
  2023年5月27日17:00停机,2023年5月28日0:00后上线运行。停机期间,纳税人无法使用电子税务局相关功能。
  二、启用功能介绍
  新增税务数字账户功能。电子税务局升级后,纳税人缴费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进行发票用途勾选、查询统计等业务操作,不再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综服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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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操作指引.doc    
2.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操作指引.docx    
3.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用票调整变化情况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