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民政局关于上海市2021年度-2023年度第五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发文文号: 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民政局公告2023年第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民政局
发文时间: 2023-5-29
实施时间: 2023-5-2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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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有关要求,现将上海市2021年度——2023年度第五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1.上海倍增公益基金会
  2.上海包玉刚实验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
  3.上海市杨浦区长白新村街道社区公益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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