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明确延期缴纳税款核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税函[2020]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1-15
实施时间: 2020-1-15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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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各市州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全省延期缴纳税款核准业务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关于业务受理
  省税务局为延期缴纳税款的受理部门,为了方便纳税人办税,减轻纳税人负担,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申请资料由主管税务机关代办转报,具体流程如下:
  (一)资料接收
  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负责接收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申请资料,当场对申请资料进行核对,资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接收;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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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延期缴纳税款货币资金核对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