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办公室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税费征收过程中人民币现金收付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税办函[2021]10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1-2-9
实施时间: 2021-2-9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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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各市州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税费征收过程中人民币现金收付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办函〔2021〕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做好税费征收过程中人民币现金收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好税费征收过程中人民币现金收付相关工作,是税务部门践行人民至上理念的具体体现,有利于保障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现金的权益。全省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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