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人防办关于明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税发[2020]9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0-12-25
实施时间: 2021-1-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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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各市州税务局,各市州人防办: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工作部署,自2021年1月1日起,我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管职责划转至税务部门。为确保划转工作有序开展、平稳衔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费款确定及申报缴费
  人防部门核定收费金额、入库级次等缴费信息,审批执行缓减免政策,开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款通知单》(详见附件)。缴费人根据《缴款通知单》到项目所属地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或政务大厅税务窗口进行税费种认定(首次办理缴费时),使用《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申报并缴费。缴费人也可以通过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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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款通知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