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和征纳互动功能启用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5-26
实施时间: 2023-5-26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136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工作安排,我局于2023年5月30日上线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和征纳互动功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增税务数字账户功能
  电子税务局升级后,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进行发票用途勾选、查询统计等业务操作,不再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综服平台”)。
  税务数字账户是面向纳税人归集各类涉税涉费数据,集查询、用票、业务申请于一体的应用。其中纳税人比较常用的功能为发票勾选确认,与综服平台的勾选功能基本保持一致,符合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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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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