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3-3-15
实施时间: 2023-3-15
法规类型: 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阅读人次: 174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财政局、兰州新区财政局,甘肃矿区财政局,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办公室(厅),各企事业单位有关部门: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甘肃省<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方案》《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财会〔2022〕3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就2023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目的
  深入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