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221092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文号: 榕税函[2022]7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7-14
实施时间: 2022-7-14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州
阅读人次: 75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郑师连委员:
  《关于规范直播行业完善纳税制度的建议》(第22109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直播电商、网红经济等新经济新业态已成为当下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繁荣经济、促进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面对蓬勃发展的平台经济,我局十分赞同委员在提案提出规范直播行业完善纳税制度的建议。在保护新业态蓬勃生机的同时,福州市税务局一直重视并持续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税收秩序,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思路,聚焦“数据赋能更有效”、“税务监管更精准”、“税收服务更精细......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