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84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文文号: 榕税函[2023]2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2-21
实施时间: 2023-2-21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州
阅读人次: 82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福州市商务局:
  《关于扶持中型餐饮企业发展的建议》(第1384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积极落实各项惠及中型餐饮企业的税费优惠政策
  近年来,国家、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有力支持中型餐饮企业经营减负,主要包括:
  (一)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增值税加计抵减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