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预算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卫财务函[2022]141号
发文部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2-8-3
实施时间: 2022-8-3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57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委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和《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财资〔2021〕127号)等规定,结合卫生健康行业特点和委预算单位工作实际,我委研究制定了《国家卫生健康委预算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ns......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国家卫生健康委预算单位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和对外捐赠申请表.doc    
附件2.国家卫生健康委预算单位国有资产转让等申请表.doc    
附件3.国家卫生健康委预算单位应急情况国有资产处置备案表.doc    
附件4.填表说明.doc    
修正:

《国家卫生健康委预算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9-01来源:财务司
  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和《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财资〔2021〕127号)等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印发《预算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国卫财务函〔2022〕141号,以下简称《处置办法》),现将有关要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2013年,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了《预算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对规范委预算单位资产处置行为、提高资产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738号令)和财政部《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财资〔2021〕127号)的出台,对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为适应新规定、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委预算单位资产处置管理,我委对原国家卫生计生委《预算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完善。
  二、主要内容
  《处置办法》共包括总则、组织管理、处置权限、处置程序、处置方式、处置收入管理、监督检查、附则等8个部分及4个附件。
  第一部分:总则。阐述制定依据、适用范围,明确国有资产处置定义、方式、情形和遵循原则。
  第二部分:组织管理。明确我委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具体监督职责,以及预算单位具体管理职责。
  第三部分:处置权限。明确我委和预算单位分级分类权限。
  第四部分:处置程序。规定审批事项办理程序和应急情况下的处置程序。
  第五部分:处置方式。明确无偿划转、对外捐赠、转让、置换、报废、损失核销等多种处置方式的内涵、适用情形、工作要求。
  第六部分:处置收入管理。明确处置收入内容、上缴和留用要求。
  第七部分:监督检查。明确内部公开和监督检查要求,以及依纪依法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八部分:附则。规定不适用本办法的情形、预算单位制订实施细则以及涉密资产处置要求等。
  附件:主要是资产处置审批和备案必须提供的材料,包括《国家卫生健康委预算单位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和对外捐赠申请表》、《国家卫生健康委预算单位国有资产转让等申请表》、《国家卫生健康委预算单位应急情况国有资产处置备案表》和填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