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令第263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3-5-15
实施时间: 2023-7-1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93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支持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高质量发展,完善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有关要求,海关总署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等3部规章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05号发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98号、第227号、第235号、第240号修正)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五条中的“下列货物,经海关批准可以存入保税仓库”修改为&ld......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doc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doc    
3.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