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13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文号: 榕税函[2023]5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4-27
实施时间: 2023-4-27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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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林荣代表:
  《关于引入第三方机构协助税务机关清理欠税的建议》 (第1413号)收悉。我单位答复如下:
  感谢您提出的建议,我单位高度重视并进行深入研究,受宏观经济影响,企业欠税现象增加,在日常的税收征管中,税务部门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始终把清理陈欠、防止新欠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不断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切实维护国家税收权益、正常税收征管秩序,营造公平诚信的税收环境。
  一、关于充分发挥税务中介作用的建议
  涉税中介机构在涉税服务方面具有专业优势,在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的重要作用。《关于规范涉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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