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63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文号: 榕税函[2023]5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4-27
实施时间: 2023-4-27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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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林叶媚代表:
  《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州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的建议》(第1063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我局十分赞同您在提案中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州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的建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义务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重中之重,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学校教书育人主体功能,强化线上线下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对福州市校外教育培训市场的协同监管合力,我市税务部门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规范教育行业运行秩序。现将相关工作情况说明如下:
  一是税收共治,精准监管。认真落实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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