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23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文号: 榕税函[2023]50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4-18
实施时间: 2023-4-18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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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陈琼代表:
  《关于在后疫情时代持续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助力企业稳步恢复生产的建议 》(第102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比如,在税费减免方面,可以为重点企业减免税收、降低医社保单位缴费基数等”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并进行深入研究,认为该建议对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推进民生福祉有着积极意义。
  一、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争取出台更多优惠政策
  按照当前立法与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市级税务部门无权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我局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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