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94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文号: 榕税函[2023]4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4-14
实施时间: 2023-4-14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州
阅读人次: 81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刘用旭代表:
  《关于新十条防疫政策局势下出台进一步激发市场经济活力相关政策的建议 》(第119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出台更多类似‘稳岗返还’、‘增值税留抵退税’等不需要企业实时关注政策资讯就能够在政企对接系统上直接享受到的普惠政策、好政策,让更多小微企业减负受益”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并进行深入研究,认为该建议对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切实减轻小微企业负担、推进民生福祉有着积极意义。
  一、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争取出台更多优惠政策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相关税费优惠政策摘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