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20231008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文号: 榕税函[2023]4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4-3
实施时间: 2023-4-3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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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福州市工商联:
  《关于推动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2023100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为降低征纳成本,理顺职责关系,提高征管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税务局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征管等职责。减少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民营企业除税收外各种名目的涉企经营性收费项目的相关职责不在税务部门。
  为减轻企业、个体工商户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国家出台了多项减税降费关键性举措,如《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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