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国税局福建省地税局等关于印发《福建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科高[2018]2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8-1-19
实施时间: 2018-1-1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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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财政金融局、国税局、地税局、经济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要求,进一步做好我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细化管理职责,确保认定管理工作规范、高效,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共同制定了《福建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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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科高〔2018〕2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