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教育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综[2005]15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3-15
实施时间: 2005-1-1
法规类型: 教育费附加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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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教育局,人民银行(山东省)各中心支行: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征收地方教育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政办发[2005]6号)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东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征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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