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非税收入需由财政部门办理退库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综[2023]31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发文时间: 2023-5-11
实施时间: 2023-5-1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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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财政局监督评价局、各区财政局、滨海新区各功能区财政局,国家金库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支库、各商业银行代理支库:
  为进一步明确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非税收入需由财政部门办理退库的工作流程,根据《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等8项核定征收类非税收入退库管理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0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市级非税收入退库工作规程的通知》(津财综〔2019〕74号,以下简称《规程》)等规定,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非税收入,按规定需由市级财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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