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涉税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八条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前海规[2023]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5-11
实施时间: 2023-5-15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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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精神,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打造涉税服务业发展高地,深圳市前海管理局与深圳市税务局联合制定了《关于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涉税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十八条措施》(见附件),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3年5月11日

  关于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涉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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