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2号-临时报告》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上[2023]380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3-5-5
实施时间: 2023-5-5
法规类型: 公司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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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所对《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进行修订,形成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2号——临时报告》,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16年12月16日发布的《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深证上〔2016〕941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2号——临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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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2号——临时报告.pdf    
2.《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2号——临时报告》修订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