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3年政府为企业办实事清单的通告
发文文号: 吉政明电[2023]4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23-4-11
实施时间: 2023-4-11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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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深入推进服务企业行动计划,帮助企业解难题、助发展,现将2023年政府为企业办实事清单通告如下:
  一、财税金融支持方面
  (一)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责任单位:省税务局
  (二)对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的面向小微企业、年化担保费率不高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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