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纳税人网上申领邮寄空白发票相关事项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4-14
实施时间: 2023-5-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大连
阅读人次: 132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决定,自2023年5月1日起,纳税人网上申领邮寄空白发票的相关费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网上申领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6〕638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继续为纳税人提供网上申领发票免费送达服务的通告》(2020年第3号)同时废止。
  纳税人网上申领空白发票并选择邮寄送达的,登录大连市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dalian.......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