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调整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时限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4-28
实施时间: 2023-4-1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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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会计报表的报送,契合纳税人申报习惯,减轻纳税人报送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调整《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简化和调整财务报表报送种类的通知》中关于暂时放宽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的时限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时限调整
  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按季度和年度报送。2023年4月1日起按季度报送的,季度终了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按年度报送的,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报送(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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