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港澳涉税专业人士 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片区、南沙新区执业管理办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3-31
实施时间: 2023-5-1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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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工作要求,促进广东省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建立更紧密涉税专业服务贸易关系,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制定了《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片区、南沙新区执业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3年3月31日

  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片区、南沙新区执业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有关精神,促进广东与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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