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会函[2023]3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3-3-24
实施时间: 2023-3-24
法规类型: 代理记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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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代理记账行业“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做好2023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3〕4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做好2023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
  各设区市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应当组织本地区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认真做好2023年代理记账机构(包含注册地在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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