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福建省会计领军人才[总会计师类]选拔培养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3-3-31
实施时间: 2023-3-31
法规类型: 会计人才培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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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富有创新精神,精通财会业务,掌握金融、法律、信息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精于管理、善于经营、敢于担当的会计领军人才,根据《福建省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年)》精神,决定启动福建省会计领军人才(总会计师类)第二期选拔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坚持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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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福建省会计领军人才(总会计师类)培养项目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