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通会计人员信息跨省调转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1-12-24
实施时间: 2021-12-24
法规类型: 其他行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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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开通会计人员信息跨省调转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1〕23号),为方便广大会计人员信息跨省调转,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21年12月27日起全省开通会计人员信息跨省调转工作。
  二、会计人员跨省调转实行全程网上办理,办理流程如下:
  (一)转出福建
  1.申请调转的会计人员为已在福建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平台完成信息采集并入库的人员。
  2.由会计人员在福建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平台上提出调转申请。有工作单位的同步上传调入地工作单位证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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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会计人员申请跨省调转操作说明.doc